LED發(fā)光字工藝籌劃的可行性原則
做工設計的可行性原則重點包含下面兩個方面:一是工藝選擇的可行性,是針對圖紙策劃過程中的做工設想而言。
一類境況是Led發(fā)光字計劃師對某些工藝不甚分析,在圖紙上標注的做工要求與實際制作工藝的可行性就會涌現(xiàn)少許差距;另一種處境是圖紙的做工要求在理論上可行,而在現(xiàn)實制作中無法達成或不具備工藝制造的也許性。
二是做工環(huán)節(jié)的可行性,是涉及工藝籌劃自己而言的,須要剖析做工設計的步驟是不是合適。
例如,實現(xiàn)led發(fā)光字制作時,如先實現(xiàn)平面色調和圖文的制造,最終再沖壓隆起的文字,如此的工藝過程策劃從表層來看并無不當,似乎也相對符合平面顏色和圖文制作須要擋板平面光潔的條件。
然而,本質操作流程中,進行沖壓流程時,就會面臨沖壓材質的機床噸位怎么設定,乃至對已完成的圖文如何保護等麻煩。
發(fā)光二級管發(fā)光字做工計劃的綜合性原則
農貿性原則是指在制定工藝路線時要全盤思量,要瞻前顧后。
既要思慮到工藝需求與實施條件的大概,又要思量到制造效益;既要思索本道工序的成效,又要考慮到給下道流程是否提供了方便;并且在做工的安全性上也要做好充分地思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