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光字標志表層構造籌劃條件
標識正面與其支承結構、LOGO本體的構造與主體結構之間均應具有足夠的相應位移實力,需求時還應思量標志構造對主體結構的影響。以下策劃需求中涉及的長度均為公稱尺寸(對零部件設計時指定的長度),允許存在正常的普通公差。
1.導向標識面板
(1)合金面板
鋼板制成的導向LOGO正面的厚度不應小于0.9MM,鋁板及其他金屬材料看板的厚度不應小于2.0mm。當合金原料面板的寬度或高度超過600毫米時,宜使用空隙不超過600毫米的加強件或固定件筑固正面。
(2)高分子液態(tài)壓克力材料看板
1)由樹脂材質制成的導向標志面板(如亞克力正面)的厚度應符合下面要求。當看板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不超過600mm時,面板厚度不小于3MM;當正面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大于600m但不超過1000毫米時,看板厚度不小于5mm;當面板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大于1000m但不超過1200MM時,正面厚度不小于6毫米;當看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超過1200mm時,可遵照原料供應商的建議確定面板厚度。
2)當導向標識正面由緊密銜接的兩塊或多塊薄板疊加構成時,應提防塵土和水汽引入到薄板中間,需達到防護等級 IP65(無灰塵進入,向表層看板各個目標噴水無有危害影響)。
3)利用顏料、熱轉印油墨或其他自粘柔性材料時,應與導向LOGO基材相兼容。
2.導向標志背板
用來支撐標識且不位于鏤空燈箱或類似箱體內的背板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由金屬或合金-塑料層壓板制成的背板:鋼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0.9MM;鋁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2.0毫米;金屬-塑料層背板厚度不應低于3.0mm。
2)假若金屬背板的寬度或高度超過600MM,則應使用空隙不超過600毫米的增強筋或緊固件實現加固。
3)環(huán)氧樹脂材質制成的背板:厚度不應小于5mm;應應用空隙不超過600MM的加強筋或緊固件實現加強。
4)由木板、木夾板或木纖維板制成的背板:背板的寬度和高度小于300毫米時,材質的厚度不應小于16mm;背板的寬度或高度達成300MM時,材料的厚度不應小20毫米。
5)位于led燈箱字或類似箱體內且80%以上邊緣獲得支撐的背板,其最小厚度不應小于0.5mm,且最佳無支撐面積不應超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