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光字LOGO表面構造籌劃條件
標志看板與其支承構造、標識本體的構造與主體結構之間均應具有足夠的相對位移能力,須要時還應思索LOGO構造對主體結構的影響。以下設計需求中涉及的尺寸勻為公稱尺寸(對零部件策劃時指定的長度),允許存在正常的普通公差。
1.導向標志面板
(1)金屬正面
鋼板制成的導向標識看板的厚度不應小于0.9mm,鋁板及其他合金材質面板的厚度不應小于2.0MM。當金屬原料正面的寬度或高度超過600毫米時,宜應用間隔不超過600mm的增強件或不變件加固看板。
(2)樹脂原料面板
1)由環(huán)氧樹脂材料制成的導向LOGO正面(如高分子有機玻璃看板)的厚度應符合下面要求。當面板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不超過600MM時,正面厚度不小于3毫米;當看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大于600m但不超過1000mm時,面板厚度不小于5MM;當正面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大于1000m但不超過1200毫米時,看板厚度不小于6mm;當面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超過1200MM時,可依照材質供應商的建議肯定正面厚度。
2)當導向標志看板由緊密銜接的兩塊或多塊薄板疊加構成時,應堤防塵土和水汽引入到薄板中間,需達成防護等級 IP65(無灰塵進入,向表層面板各個宗旨噴水無有危害影響)。
3)應用顏料、熱轉印油墨或其它自粘柔性原料時,應與導向標識基材相兼容。
2.導向LOGO背板
用來支撐標志且不位于鏤空燈箱或類似箱體內(nèi)的背板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由合金或金屬-塑料層壓板制成的背板:鋼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0.9毫米;鋁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2.0MM;合金-塑料層背板厚度不應低于3.0mm。
2)假若金屬背板的寬度或高度超過600毫米,則應利用間隔不超過600MM的加強筋或緊固件實現(xiàn)筑固。
3)高分子液態(tài)壓克力材料制成的背板:厚度不應小于5mm;應使用間隔不超過600毫米的增強筋或緊固件進行加強。
4)由木板、木夾板或木纖維板制成的背板:背板的寬度和高度小于300MM時,材質的厚度不應小于16mm;背板的寬度或高度實現(xiàn)300毫米時,材質的厚度不應小20MM。
5)位于led燈箱字或類似箱體內(nèi)且80%之上邊緣獲得支撐的背板,其最小厚度不應小于0.5mm,且最好無支撐面積不應超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