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速度對視覺的影響
據研究結果表明,駕駛員的視力會跟著車速的變化而變化。
一般來說,動視力比靜視力低10%-20%,獨特處境下,比靜視力低30%-40%。
例如以60km/h速度行駛車輛的駕駛員,可以看清前方240m處的交通標志,可是當車速提高到80km/h時,則連160m處的交通標志都看不清。
行人在不同的運動速度下,視力也會發(fā)生變化,速度越快,視野內看物體的視力跌落越多。
火速行駛時,視線兩旁的樹木、房至等固定物體在人眼的視網膜上停留的時光很短,以至是“視而不見”。
在勻速行走的流程中,人的視覺習性是平視和仰視2種,很少有俯視和斜視,這樣在適宜的視距境況下,平視的成效方便,有規(guī)則,比較輕松清楚發(fā)光二級管發(fā)光字上的內容,乃至整體LED發(fā)光字的形狀,對出色的東西能夠留下深入的印象。
②速度對發(fā)光二級管發(fā)光字的影響
人在不一樣的感官速度上有不同的空間習慣:
a.優(yōu)先知覺自己重視的、自身需要留心的事物;
b.方便知覺曾有過親身體驗的東西;
c.對于外界事物容易按經驗習性去知覺;
d.對本身認為關系重大的東西輕松知覺;
e.關于移動變化的事物方便知覺。
按照人的閱歷,一樣視距下,led發(fā)光字越大,人辨別的識間越短,反之,則時光越長。
尺寸的設置取決于我們期望用多快的速度和多長的時間來完成辨識。
當然,前提條件是這一個大小應是,正常人視力在正常的速度下,從最遠點也能看見的。
如快速公路上,車輛行駛的速度快,司機必需在非常短的時光內完成辨別,因而Led發(fā)光字遠遠大于市區(qū)內的LED發(fā)光字的尺寸。